椰壳炭化料入列危险品:进口影响与企业应对策略
2025 年10月起,菲律宾、印尼等主产地的椰壳炭化料被正式划入 4.2 类危险品(易自燃物质)范畴,UN 编号对应 1361 或 1362。
这一调整精准击中我国椰壳炭行业高度依赖进口的痛点,从进口全链条到企业运营端引发系列连锁反应,倒逼行业加速合规转型与
供应链重构。
政策解读:椰壳炭化料危险品属性的认定
椰壳炭化料被列为危险品,主要是基于其潜在的自燃特性。根据危险品分类标准,这类物质属于第4.2项自热物质。
即使数量很小,这类物质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分钟内被点燃,或会自热或自燃。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通过水蒸气活化法得到的活性炭仍然可以通过自热试验或出具蒸汽活化证明来豁免自热危险,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也就是说,危险品管理针对的是椰壳炭化料这一中间产品,而非其下游的活性炭成品。这一区分对企业的产品策略有重要影响。
行业影响:终端企业面临的多重挑战
供应链成本显著增加
危险品运输需要符合特定的包装、装载和标识要求,运输周期可能延长,这些都将增加综合物流成本。
椰壳活性炭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用铁钩拖拽,应防止与坚硬物质混装,不可强烈振动、摩擦、踩、砸,应轻装轻卸。这些要求对于危险品管理的炭化料将更为严格。
同时,危险品的运输和储存保险费用也会大幅上涨,进一步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合规管理复杂度提高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被列入危险废物名录。
虽然椰壳炭化料并不等同于危险废物,但其危险品属性的管理要求与危险废物有相似之处,企业需要申请危险品运输资质,使用符合规定的危险品包装,并按照危险品流程进行申报。
供应链稳定性风险
危险品管理新规可能导致供应链短期中断。运输周期延长、通关流程更为复杂,都可能影响原料的及时供应。
一些小规模的供应商可能因无法满足危险品运输要求而退出市场,导致供应源减少,进一步加剧供应链紧张状况。
应对策略:终端企业的转型路径
优化供应链布局
面对新规,终端企业首要任务是重构供应链体系。可以考虑与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大型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确保运输合规性。
同时,企业可以调整采购策略,转向直接采购活性炭成品,避免处理危险品管理的中间产品。
根据《进境有机栽培介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椰壳纤维、椰糠等有机栽培介质仍可按普通货物进口,但需符合植物检疫要求。
这意味着不同椰壳类产品的监管要求存在差异,企业需精准把握。
强化储存与安全管理
椰壳活性炭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内外包装袋破裂,防止受潮和吸附空气中其它物质,影响使用效果。严禁与有毒有害气体或易挥发物质混放,存放要远离污染源。
对于仍需使用炭化料的企业,必须改善仓储条件,设置专门的危险品存储区域,配备防火、防自燃设施,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探索工艺创新与替代方案
终端企业可考虑调整生产工艺,直接采购椰壳等原料,在厂内进行炭化加工,避免运输环节的合规问题。
另一个方向是开发或转向使用非危险品性质的替代材料,如果壳活性炭、其他植物基吸附材料等,减少对椰壳炭化料的依赖。
变化已经到来。随着2025年新规的实施,终端企业只有主动调整供应链策略、强化内部管理、探索转型升级,才能在挑战中抓住新的发展机遇。